澳门法院公布公职人员财产 墓穴也需主动申报

2013年10月30日03:39  南方都市报

  南都讯 记者蒋生 澳门财产公开中的物业包括全球范围,若读者发现澳门公职人员在内地有房产,而终审法院网站公开的财产中未列明,则可立即向法院等司法、警察机关举报。澳门终院日前接受南都专访,还透露称目前暂未发现不实申报案例。

  不实申报可判3年刑

  本月18日,澳门终审法院在官网(http://www.court.gov.mo)公布了大约400名公职人员的财产,引起华文舆论关注、讨论。就读者、网友们关注的问题,澳门终审法院日前接受南都采访。

  澳门公开的范围包括行政界所有副局级以上官员,含澳门版“国企”“事业单位”的领导;所有立法会议员、司法官。公开表格包括3项全球范围的内容:不动产、土地,企业或工商场所的股份、资本,任何非营利机构担任的职务。房产则成为此次公开关注的焦点,包括特首在内的诸多官员公布在内地购置了房产。亦有很多人未申报在非澳门地区拥有物业,假如内地读者发现上述人士在内地存有物业,将如何处理?

  澳门终院表示,该院已将收到的全部申报书公开表上载至网站,根据澳门法律制度,如任何人认为申报人故意隐瞒而须负刑事责任的,可向终院以及任何司法、警察机关举报。

  换言之,内地公民发现澳门领导在内地只有物业,而其财产公开表中未注明,则可直接向法院、廉署、检察院、警方等提供线索。一经查出故意作不实申报,可处最高3年徒刑或罚金。

  身在异地也邮寄申报

  在18日终院网站公布财产后,仍有少数人士的申报数据显示未提交。据了解,新上任的公职人员可在90日内提交。故近期新上任的议员、司法官等财产未有显示。另有文化局局长吴卫鸣等人士当时身在外国,故未能及时亲身到终院呈交。终院表示,他们已在期限前,通过法律规定的邮寄方式进行了申报,目前均已上载。

  记者看到,吴卫鸣申报了澳门的2套房产均为自用,无任何其他物业、无任何公司资本、无任何社会任职。还专门备注称,“本人身在外地,有关资料未能准确掌握,待本人回澳马上做最后确认。”此外,终院亦证实了议员麦瑞权申报书缺漏一事,目前已重新上载并注明原因,并非故意漏报。

  官员墓穴也主动申报

  诸多公职人员在填写“不动产”里面参差不齐、不甚规范。如有的填写了具体地址,有些写明了墓园穴位、电单车车位,有的则将物业用途详细标明,有的则仅标明“自用”。而澳门的财产公开法律规定,仅需公开数目、性质、用途说明。有澳门媒体认为,法律未有详细指引导致了这一现象,呼吁进一步规范。

  澳门终院表示,墓园穴位等是否需申报、非澳门物业是否需要标明地区等问题法律未作出规定,故全由申报人自行填报,法院不会也无权作出任何指引。

  法律订明故意不实申报者可处以刑事处罚。澳门终院院长或廉政专员可勒令欠交者定期提交申报资料,不遵守者即触犯违令罪,处最高一年徒刑或罚金。至今,终审法院未发现申报人故意隐瞒或者不实申报。

(原标题:澳门官员内地房产未公开?请举报!)

(编辑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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